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院已组织完成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经学生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学院审核,现将测评结果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及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的具体材料、各模块得分、综合测评总分及加减分依据等,均以纸质材料形式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公示。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成绩隐私,学院网站不直接公布学生姓名、学号及具体分数,仅发布本公示通知。
同学们可前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查看本人综合测评材料及分数。现场材料按班级整理装订,原则上仅供本人查看本人信息,不得翻阅、拍摄、抄录他人材料。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3个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三、查看地点
光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2号楼103室。
四、查看要求
1.学生本人须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查看本人测评材料及分数。
2.原则上不接受代查。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的,须提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查看。
3.现场查看时,不得拍照、录像、复印、抄录他人信息,不得将他人成绩对外传播。
4.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因复核工作需要,可按规定查看本班汇总材料。
5.违反现场查看纪律的,学院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校纪校规处理。
五、异议处理
学生如对本人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事项和依据。匿名申请或超出公示期限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学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答复本人。
联系人:廖雨彤老师 联系电话:027--52363354
六、其他说明
学院网站公示仅作告知使用,具体综合测评材料及分数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场公示的纸质材料为准。公示结束后,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归档备查。
特此通知。
光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

